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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07: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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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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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 V: L3 R M. W-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律处200元罚款。这一罚款的最高额度不及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处500元以下罚款”。2 t- E& B$ y* C&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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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监护人应当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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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2 H6 r$ Q2 ?幼儿园以就近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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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将校车界定为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此前在草案中提及的高中生和幼儿园都没被纳入校车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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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5 O( u- |8 V1 |0 c: ^+ d2 d- \【解读】国务院法制办表示,起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认为,高中生的身体条件及自我保护能力与成年人大体相当,上下学需要乘车的,可以乘坐普通客车,不必再纳入校车服务对象范围,以避免校车使用范围过大,脱离实际。对幼儿园的幼儿乘车安全问题,考虑到让没有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的3-6岁幼儿每天集体乘坐校车,安全风险太大。为减少幼儿入园的交通风险,在制度安排上应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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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n7 D' I/ w" ]* Y! d中国教科院政策研究中心博士马雷军解释,这次没有把幼儿园和高中纳入服务范围,并不是指这两个阶段没有使用校车的需求,而是校车制度的建立需要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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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今后几年会有很大发展,力图通过布局调整的办法,让家长接送孩子更加方便。同时,条例将幼儿校车作为特殊情况在“附则”中规定,指出“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遵守本条例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这说明并不是不让幼儿园开校车。+ P3 l8 Z/ e* c1 N& J3 X&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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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布局调整已经基本完成,通过布局来解决孩子上下学问题的伸缩度就要小很多,发展校车尤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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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责任8 B# r' [: X( v2 v5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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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增加规定,对于切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4 A" y: F8 u+ [5 X, b: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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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这个条款正式突出体现了政府对校车安全的政策导向问题,学生上下学安全最主要还是要依靠就近入学和公共交通来解决。在前两项都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有权获得校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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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雷军指出,这处修改也强化了政府的责任,特别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这一特色在正式条例中很多地方得到了体现,校车工作最关键需要靠基层的落实,明确基层地方政府的责任有利于条例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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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1 b Y$ h! j( Q: [: ?" H除了第三条中明确了政府的义务,在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校车安全问题一直被指责多头管理,包括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部等等,所以这样立法的目的强调了属地政府的责任,统一管理和监管以后的问责会有更加明确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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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点并校要听家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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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有的地方不顾学生家长的合理诉求,不适当撤点并校问题,条例中增加了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调整应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也是对社会中存在较多争议的撤点并校问题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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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马雷军介绍,学校布局调整怎么样更合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考虑。过去往往是由政府部门决定的,政府主要会考虑到教师配备、经费和管理这些问题。而现在还需要听取家长的意见,家长考虑最多的就是孩子上学方便不方便,能不能上个好学校。以后怎么样布局调整学校,老百姓有了发言权,学生上学是否方便将成为学校布局调整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K, U0 P$ R2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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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 F4 U/ t- [. A/ K0 K过渡期不再统一时间表1 H1 L. Q: U7 t$ z) K- y9 A1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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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修改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使用专用校车三年过渡期的规定,目前没有统一的时间标准,而是授权各省区市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规定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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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马雷军认为条例这样修改体现了因地制宜的特点,更加切合实际。目前国内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城市和农村之间校车问题的根源也不相同,所以过渡期的时间并不会同步。比如北京等地,也许只要一两年就可以解决校车问题,但是有的地区即使三年也完成不了过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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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后7 E, H' P9 ^: B; t0 V7 l! L% u7 B
' U& |# m$ `. ^. N耗时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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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2 d1 y: A5 c& }4 ~9 D“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去年11月27日,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这一表态牵系着众多期望。温家宝表示,要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轨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3 \3 N; V" o1 E) H5 l
- L/ P! u( q/ _% o0 e% A8 }据此表态不足半个月时间,国务院法制办就拿出一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3个半月后,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昨天,这份关乎全国中小学生上下学人身安全的校车条例,正式对外发布并实施。3 Z* V( [, J8 O-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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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整个立法过程,一部全国性的关注度极高的法规,耗时如此之短的屈指可数。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如此形容这种急迫感:一段时期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教训惨痛。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非常关切,全社会高度关注。制定校车安全条例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民生保障立法任务,因此迅速启动。% p# o& B$ @$ V; n0 y0 Y3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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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感叹这部条例从温总理指示到正式成文的时间非常短,中国教科院政策研究中心博士马雷军表示,其实教育部每年都要下发很多相关的文件,而他们也从几年前就在做各方面调研。在快速的背后,其实是有多年的准备和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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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特意在起草部门的有关报告上批示:要继续努力,毫不松懈,边征求意见,边修改完善,为人民利益和孩子安全,不断提高条例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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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共推, s: m1 {1 Z: e0 T5 }
- _2 g$ v8 ~) X温家宝总理在批示上提到的“孩子的安全”确实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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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许多孩子的鲜血不断地拷问校车安全制度。条例出台前后,2011年11月16日,甘肃校车事故,19名幼童遇难;2011年11月26日,辽宁校车事故,35名孩子受伤;12月12日,江苏校车事故,15名小学生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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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的关注一时之间空前密集和热切。论坛以及微博等各个平台,对于校车安全的讨论一度成为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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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8 o8 _! z8 n0 \# ^许多多年关注校车安全领域的学者专家,也争相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如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自2011年11月20日起联系多位专家开始起草校车安全法规,并在2012年“两会”期间向全国人大提交《校车安全运行管理条例》民间建议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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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S6 _: S1 k( w, E$ k同时,草案征集意见期间,**法制信息网上的统计信息显示,一个月时间内共有2737人通过该网站参与建言。加之,媒体在对陆续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开始了一轮在新闻事件报道基础上的反思和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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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f1 ^1 L7 l6 y! r( L, \监管不力、运营失当,几乎在每次校车安全事故中都有体现。有媒体提出,校车事故背后是过去多年间,校车管理责任主体不清楚导致的很多矛盾和问题的集聚爆发。" X5 H! S/ E! l5 [" ])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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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媒体报道,校车事故背后的原因很多,如经费问题、宏观布局问题等,其中一个原因必须正视,那就是过去18年间,我国撤并了相当多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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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政府、民间、媒体各股力量汇集在一起,马不停蹄地推动校车安全条例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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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7 l% `$ K% {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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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0 `0 U7 k ^' E“仓促上马”的条例,如何保证立法质量?; F( ]! s+ i, M5 f7 K+ J: @
- E3 b" K0 `1 N, J. B1 ]* P据了解,在研究国内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外校车安全立法情况的基础上,起草部门还重点到农村地区实地调研,前后召开10多次座谈会,直接听取了21个省级和45个县(市)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部分专家学者,学校、幼儿园、校车提供单位的负责人和学生家长、公安交警、校车司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收集到公众提出的7000多条意见,相关部门逐条梳理,认真研究。这些意见都切实体现在了最后的正式文本中。# M) o2 u6 j) C: B!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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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雷军说,这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修改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强化政府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校车的软件和硬件指标,增加了很多原本草案没有的细节内容,比如说校车的警示灯、停车指示标志等硬件配套要求;三是因地制宜、切合实际,体现在对于过渡期从三年一刀切转为各地政府根据自身情况规定上;四是增强条例规范性,和其他法律法规接轨。比如说,草案中只规定了校车行驶时速不能超过60公里,这次增加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等表述,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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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条例也有正面的回应。例如实际中有的地方不顾学生家长的合理诉求,不适当地撤点并校问题增加规定。“学校的布局、城乡公共交通的发展、国家对校车的政策支持等问题,虽不直接属于校车安全管理问题,但与校车安全问题密切相关,公众都很关注。”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统筹研究,建立相应的制度。条例也对这些与校车安全密切相关的问题作出衔接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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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都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寄予厚望。一些学者表示,希望它能极大程度地减少甚至终结血淋淋的校车事故再度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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