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70927
- 精华
- 积分
- 40038
- 胶币
- 个
- 胶分
- 点
- 技术指数
- 点
- 阅读权限
- 150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1-12-14
- 最后登录
- 1970-1-1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胶友,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米其林告森麒麟侵权索赔上百万
' A7 f! ]) E, [- d8 @5 j; J“森麒麟轮胎”与“米其林轮胎”读音相近,“森麒麟轮胎”因此惹上官司。28日,全球500强法国米其林集团总公司状告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森泰达集团有限公司等商标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及企业名称权侵权纠纷案,在市五中院开庭审理。
9 A" p5 C4 ?, j* A9 Q* \' W4 k/ `( l0 N7 P! K4 X' m
据了解,由于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森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在重庆设有经销商,米其林集团总公司因此来渝,将两家企业告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5 P5 Z, P' j' \* M8 n) Q$ h A! a& ?, K/ e$ R* J4 V$ \1 e! _& f
米其林集团总公司诉称,2010年9月,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在重庆购买了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森泰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涉案轮胎,发现两被告在其轮胎产品、产品目录和宣传资料上使用“CENCHELYN”、“森麒麟轮胎”等商业标志和包装装潢,在被告网站中也对上述标志进行大量宣传。% d' y+ y! u/ C! k {
`( L3 a: h9 [ o5 i" F米其林集团总公司认为,被告在生产销售轮胎产品的过程中,使用上述标志,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涉案商标专用权。同时,被告的域名也构成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另外,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将“森麒麟”作为企业字号,侵犯了原告的企业名称权。于是,米其林集团总公司分别以“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企业名称权侵权”等为由,起诉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森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6 C2 U5 ^+ y2 {6 f) h
3 R9 V, {& _) _' W O4 L庭审中,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森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辩称,他们在其生产销售的轮胎产品上使用的是其注册的“LANDSAIL”路航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米其林”、“MICHELIN”差别巨大。同时,被告使用的“CENCHELYN”、“森麒麟轮胎”等商业标志和包装装潢,与原告的商标无论从字母顺序或汉字结构均存在较大差异。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