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70927
- 精华
- 积分
- 40038
- 胶币
- 个
- 胶分
- 点
- 技术指数
- 点
- 阅读权限
- 150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1-12-14
- 最后登录
- 1970-1-1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胶友,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道路运行新规 高速客车中乘客须系安全带
J3 ?5 t/ J; Q$ _) C记者昨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联合印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指出,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行经高速公路的客车须配安全带。
+ `( S3 } Z9 N \) j; w2 S" l& L0 {! B5 h% W( _; f
规范明确指出,道路客运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据《法制晚报》报道7 l1 P3 v% [1 T; t, J
& j3 m- b, h& c2 M, C# m% f新规三点要求: ]- S, t6 ^1 O# `( ?
5 Y8 B- I* ~% h2 O; d* y0 J' ~●为避免疲劳驾驶造成的安全隐患,道路客运企业在安排运输任务时,应严格要求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A! m ~8 N4 K& }; U, N: S7 k
' V1 X& j1 S- F! }: O U. N%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按每20辆车1人的标准,最低不少于1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在道路客运行业3年以上从业经历,经相关部门统一培训且考核合格,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 }/ k: u! C3 X [. t" @* A( R
& O h [' f! a! S0 Y
●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不得聘用。途经高速公路的营运客车,道路客运企业应对乘客坐椅安装符合标准的安全带,驾乘人员在发车前行驶中,要督促乘客系好。 |
|